最高法院公布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解释(三)》征求意见稿,其中一项规定: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,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”。这项规定被网友们称为“棒打小三”。华律网编辑在网上看到一篇 “关于当了18年小三是否可以获得财产分割呢?” 的文章,引起了众多网友围观,纷纷为其出谋划策。
我现在很烦恼。我认识一个男人,已经18年了,但直到前年我才发现原来他是有老婆的。从我和他好上第一天,我就深深的爱着他,就算得知他原来是有老婆,也没想过离开他。
之后他向我做出的解释是: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,也没有孩子,老婆因为他满足了她的物质需求(买房子给她),所以很看得开,对他劈腿的事多年来也是不管不问,靠一纸婚书理所应当的每月拿生活费。他们住在不同城市,曾经是同一城市也居住不同地方。他也承认从结婚起就没有停止找女朋友,据说有同居的也有为他流产的女人。
他是个很抠门的人,但找女朋友的要求却很高:要找的都是真心爱他的、年纪、学识、阅历、容貌、身材、工作能力,综合考虑的话,符合他要求的并不多。他说他可能永远找不到自己理想的妻子,但不会放弃追求女朋友。(责任编辑:admin)